作者linchainwen (1000)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他字案簽結的問題
時間Sun Dec 6 14:55:09 2009
我有一個案子,告發一些公務員違法,
被北檢用他字案簽結。
但北檢的公文的理由寫得不合邏輯,根本亂寫一通。
因為這些公務員的違法已影響到我的權益
我可以直接以刑事案件受害人的身份到地院提告嗎?
怕他們用已簽結,不給我告。
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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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5.119
1F:推 hoboks:他字案代表沒啥證據證明犯罪吧 12/06 15:32
2F:推 depravity:請愛用煎茶苑 12/06 17:59
3F:→ alstonfju:簽結只是行政程序 不會構成二重起訴禁止 12/09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