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nia (淚痕)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車禍和解後續處理
時間Tue Dec 1 00:28:43 2009
昨天凌晨發生車禍
當下馬上報警
當時有一張白色表格是填一些個人資料
好像叫 xx人談話內容的 (晚上看不太清楚)
上面有寫到 左手 右腳受傷
但是事後我跟對方說好要以各負責一半維修費用的方式和解
請問這樣還要寫和解書嗎?
p.s.
那時候救護車有來幫我做傷口處理
然後有跟我拿證件去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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