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iu (Waiu)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支票過期,債務人不還錢,也不承認支票
時間Sat Nov 28 23:15:13 2009
事情經過:
某甲向某乙斷斷續續的借了數百萬元, 並向某乙開出支票,
承諾只要拿著支票在到期日時,去銀行就可以拿錢
某乙是用銀行轉帳方式,把錢直接打進某甲戶口
某乙後來發現不對,即叫某甲簽債據, 但某甲一直拖
現某甲死不還錢,並寄出存證信函,只承認其中不到1/10之金額,餘額均有問題
支票有部分已經過期, 因為某甲叫某乙不要把軋票, 跳票的話某甲會很麻煩之類的話
問題:
1. 是否可以用銀行戶口對銀行戶口來證明錢是某乙確實借給某甲?
(某乙絕無欠某甲任何金錢,故所有的錢都是借貸形式)
2. 也是否有其他途徑(另簽債據之外,因為某甲死都不簽),可以讓欠款一直有追討效力?
謝謝各位給的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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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00.242.117
1F:推 hoboks:拿支票跟匯款紀錄去發支付命令 請求某乙返還借款 11/28 23:19
※ 編輯: waiu 來自: 122.100.242.117 (11/28 23:20)
2F:→ hoboks:若某甲提異議 就進入訴訟程序打官司吧 11/28 23:20
3F:推 hoboks:第一行打錯 是某甲 11/28 23:26
4F:→ waiu:謝謝hoboks 11/28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