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iss1003 (shutdow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這算誹謗,公然汙辱,還是妨害名譽?
時間Sat Nov 28 00:15:35 2009
今天公司A男跟B男說"A女是破X,私生活很亂"
(抱歉 小弟覺得整個詞打出來很難聽所以用X代替)
而且還要B男轉告給A女知道,並且笑A女不敢怎樣
最後B男就跟A女說了,想當然A女是超傷心的
就我們幾個朋友所知道的,A男想追A女不成所以就亂放話
假設B男願意幫A女作證的話,A女可以怎麼做?
先寄存證信函嗎?還是直接至警局備案之類的?
煩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 感謝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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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58.231
1F:→ dosita:民法第十八條,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 11/28 00:42
2F:推 hoboks:跟你的題目皆無關 因沒有公然或散佈於眾 只能用樓上方法 11/28 01:07
3F:→ Swiss1003:感謝樓上兩位大大指點 11/28 01:44
4F:推 hcya:男生這樣跟女生講 會有性騷擾的問題吧~ 11/28 08:19
5F:推 ChrisBear:刑事 誹謗罪 民事184I->195 11/28 12:29
6F:推 hoboks:實務上只跟一個人講 很有可能會被檢察官判斷成沒有意圖 11/28 13:56
7F:→ hoboks:散佈於眾 11/28 13:56
8F:推 taurus1982:想辦法錄音..訴訟講求證據 12/15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