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停好的機車遭擦撞
時間Mon Nov 9 17:40:52 2009
我能想的到能有的證據包括
監視器拍到的影帶(假設附近有監視器)
人證(麵店老闆) 小貨車上面的擦痕 還有你們摩托車上是否有小貨車的油漆痕跡
請向法院依184提起訴訟
你已經利用上述證據舉證了
接下來就看對造對於你的請求 是否認 或是抗辯(此時舉證責任就在對方)
再決定下一步要怎麼做
基本上訴訟程序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一開始我也只能想到這麼多摟
先逼對方和解 不和解再提告 再循著流程見招拆招摟
況且小額訴訟程序法官也沒那麼多時間 精力慢慢耗
說不定光有這些證據就夠用了
※ 引述《k85097ok (小茶)》之銘言:
: 事情發生在今天中午
: 我和我朋友去麵店吃麵
: 機車停在麵店門口(白線內)
: 吃完麵出來...覺得怪怪的
: 我的車好像被移過
: 而我朋友就去問麵店老闆
: 老闆說:「剛剛那台小貨車倒車的時候不小心擦到你們的機車」
: 但是當我們要去找那台小貨車的時候
: 他已經上車了...然後把車開走
: 麵店老闆說他認識那位開小貨車的人
: 會聯絡他和我們談賠償的問題
: 我們也沒去報警...
: 然後我們去車行估價...兩家都報價五千多塊
: 現在擔心那位小貨車司機不認帳
: 我們該怎麼樣才站得住腳
: (附近沒監視器,只有老闆為證人...但擔心連老闆都翻臉不認人)
: 我稍微查了一下 刑法相關條例不處罰過失
: 所以要用民法184條來處理
: 就...如果那貨車司機不認帳的話
: 我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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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2.81
1F:→ k85097ok:摩托車上的漆 我有用手機拍下 但是車行估價時被處理掉了 11/09 17:47
2F:→ hoboks:至少有照片 相關證據能保存好盡量要收好 11/09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