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Aoi (台中努力讀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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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我家裡的問題(共有物分割)
時間Sat Nov 7 20:23:59 2009
故事是這樣的
N年前我們家因為法律訴訟
鄉下一個房子
原本登記我們三兄弟
而敗訴後
變成:
我
我弟
還有勝訴的小姑
產權屬於我們三人共同持有
最近家裡又收到他的調解通知書
要我媽去開庭
法官跟我媽說
因為小姑想把他的持分賣掉
所以,我跟我弟的持分也「一定」要一併賣掉
案由:共有物分割
請問各位高手,這樣合理嗎?
我們家並不想賣,法官可以強制執行嗎?
我有爬文但找不到相關解釋
希望可以得到答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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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62.23
1F:→ lisa00:沒(一定)耶~和我家相反,我家地主有要賣也有不賣的..所以我 11/08 00:30
2F:→ lisa00:家現在還在繳租中(明天剛好要來收)不想賣的話可以拖很久的~ 11/08 00:32
3F:→ lisa00:或你們可優先用低於市價的金額買,是自己的親戚好好談一下吧 11/08 01:51
4F:→ Eventis:因為地可以隨意切開(不低於下限的話),不過要把房子漂漂亮 11/08 10:19
5F:→ Eventis:亮的切開就不一定很容易了,分不開就只好補償/變價分割@@a 11/08 10:22
6F:推 atzkgb:你的案由跟一定要一併賣掉 好像是兩件事吧 11/08 11:54
7F:→ depravity:房子要犧牲內部空間當小公(走道之類的)還是可以分戶的 11/09 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