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arr (mearr)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民法債編的問題
時間Fri Nov 6 12:59:52 2009
甲積欠乙100萬元,卻將名下唯一的財產房子一棟(市價約500萬)
移轉登記給好朋友丙,假設甲與丙之間的成交金額為400萬,
且係丙以自有存款付與甲,則乙可否追回房屋?
若可該如何處理?
剛進修學習法律
不太知道這樣的問答題該怎麼寫比較好
請各位先進幫個忙吧!!
請以民法244條申論!!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36.114
1F:噓 depravity:那也應該是把自己的想法寫好問有何需要改進吧 11/06 13:24
2F:→ mearr:就是沒學過才要問怎麼下筆阿= = 申論題不是都有一定的格式! 11/06 15:11
3F:→ gcg92615:我怎麼覺得你是要來要答案...申論哪來絕對正確的格式 11/06 15:18
4F:→ mearr:國考不是有一定格式??還是我記錯!! 11/06 16:16
5F:→ onei:不是考八股 沒有一定格式 11/06 16:20
6F:噓 depravity:想考國考老師教的學不會還是花錢去報名補習班吧 11/06 17:46
7F:噓 lovewait:為啥期中考了才拿作業出來問? 你有心要當法律人嗎... 11/06 21:36
8F:噓 priorart:佩服你的用心 11/07 00:02
9F:→ sadelete:這種不是都要先PO自己的想法嗎.. 11/14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