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xnppoor (泡芙妮)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時間Mon Nov 2 17:22:41 2009
緩罰,易科罰金,有算前科嗎?
如"宣判2年 緩刑5年",有算前科嗎
像是一小很小很小的判決,但還是刑罰
那麼這一類型的,會有算刑事前科嗎
要是求職時,也要誠實和主管說嗎
還是這類型都不算前科呢
之前聽老師說,這類型的,只要幾年內沒有再犯
資料都會被清掉,意思是沒有前科
就算要查,也會查不到的,一樣可以辦"良名証"
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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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131.224
※ 編輯: axnppoor 來自: 59.113.131.224 (11/02 17:25)
1F:→ ChrisBear:廣義的前科包括任何形式記錄 狹義的前科指刑事警察記錄 11/02 18:41
2F:→ ChrisBear:最狹義的前科指犯罪紀錄(包含緩刑 緩起訴) 11/02 18:42
3F:推 ikehunting:緩刑跟緩起訴@@... 11/02 19:07
4F:→ ChrisBear:法院內部的只要有訴訟紀錄都有 包括不起訴 11/02 22:04
5F:→ ChrisBear:刑事警察紀錄除了不起訴或緩(刑)起訴外 都有 11/02 22:04
6F:→ Rhadamanthuz:有時候法院內部的事情不要說太多比較好... 11/02 22:09
7F:→ Rhadamanthuz:有時候會被外人、法律系學生誤解,或被有心人利用.. 11/02 22:10
8F:推 hcya:緩刑期滿而未被撤銷緩刑,就可以申請良民證,請參「警察刑事 11/02 23:08
9F:→ hcya: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但書第2款。 11/02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