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cacmc (只能輕聲為你嘆息)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檢舉逃漏稅
時間Tue Oct 27 21:26:00 2009
1. 雙方在1111人力銀行所刊登之履歷及職缺介紹並未關閉,
園方與新進老師協議,前三個月不保勞保,
以利園方詐領僱用失業三個月之勞工補助款。
2. 該幼稚園附屬安親班未立案,
且部分加開課程,如數學班,美語班皆無立案。
3. 幼稚部的教師皆無教師證,其所呈報的教師證,是掛安親部老師之名。
以上三點有辦法檢舉成功嗎?還是需要什麼修改、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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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55.70
1F:推 depravity:能不能成功是看妳有無證據來支持你的說法是事實 10/27 22:32
2F:推 Fuzishan:第一點也太賤了吧 快檢舉 10/27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