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divy (Ivy)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共地方擺放盆栽違反什麼法?
時間Mon Oct 26 11:30:36 2009
想請一下
營建會跑來我們門口拍照
說有人檢舉我們在公共地方
擺放盆栽違法
該怎麼辦呢?
我想因該是隔壁房子要賣
擺盆栽礙到他們賣房子
仲介去檢舉的
我們權狀是寫商業用
十一層的大樓
我去一些辦公大樓
公用地也都會擺放一些盆栽或裝飾!
難道大家都違法嗎????????
那別層樓也有人放地毯傘架也都違法????
好困擾喔!
不知道後續會發展成什麼樣!
很擔心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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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32.146
1F:→ Okawa:公用就是大家都可以用「那塊地板」 當你放東西上去時 就變成 10/26 15:56
2F:→ Okawa:只有你能用別人都不能用 要說違法理論上都違法 10/26 15:57
3F:→ lighthouse: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6條2項? 罰責在49條1項4款 10/26 16:02
4F:→ sindyevil:先確認是否為共用部分,是否事前已獲大樓主委等同意? 10/27 11:18
5F:→ kindivy:如果是主委同意擺放盆栽是可以的嗎?感謝! 10/27 15:45
6F:→ sindyevil:沒說主委同意就可以喔~要看規章是否有賦予主委權限而定 10/27 23:32
7F:→ sindyevil:如果專有部份在十一樓,但是卻擺盆栽在地下室或中庭,很難 10/27 23:34
8F:→ sindyevil:解釋,一般而言公寓大廈使用戶在樓梯間放置雜物確實會觸 10/27 23:35
9F:→ sindyevil:法而受罰. 10/27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