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yjoy79 (小孩)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被當人頭帳戶
時間Sun Oct 25 00:14:30 2009
當事人我二姊在98年5月18日去彰銀提款1000元
這1000元是我大姐匯進去的
然後5月20日詐騙集團匯入6萬元
當天以跨行領方式分別領2萬元 共6萬元
5月21日二姐發現提款卡不見 便去掛遺失
隔幾日二姐去郵局領錢時 被告知帳戶被彰銀凍結 無法領錢
6月初(不確定幾日)去警局報案
但警察以 帳戶為警示帳戶 或 女警坐月子 為理由(無法確定為哪個版本)
無法給予報案三聯單
之後法院寄來傳票 要傳喚二姐 上法院說明一切
以家中經濟狀況 我二姐不可能去賣帳戶
請問這要怎麼解決? 認罪協商? 繼續主張沒有犯詐欺罪?
還有 警察是否有吃案嫌疑
麻煩各位了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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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79.164
1F:推 hoboks:為什麼詐騙集團有辦法得知提款卡密碼? 10/25 01:21
這我不清楚 有可能是密碼設為生日 或是熟人知悉密碼
我姊沒有跟我說明
2F:推 littlemummy:通常很難脫罪 第一 為何歹徒隻道提款卡秘碼 10/25 12:48
3F:→ littlemummy:第二 就算是集團故意惡整你二姐 你二姐為何時間那麼 10/25 12:49
4F:→ littlemummy:巧合 錢被領走後立刻掛失 而不再之前掛失 10/25 12:49
5F:→ littlemummy:有很大的機率會被當成詐欺幫助犯 而且簡易程序判刑 10/25 12:51
6F:→ littlemummy:以後要求職薪資轉帳 或銀行信用貸款都查的到資料 10/25 12:52
7F:→ littlemummy:只能說不要跟檢警對抗 老實認罪還比較好 10/25 12:53
我有想過 可是覺得未做過的事卻要承認...
8F:推 volkov:不對 重點是你二姐的密碼是怎麼讓人知道的 10/25 16:15
9F:→ volkov:檢方必須證明你二姐跟詐欺集團有聯繫 你二姐知情他們為詐 10/25 16:17
10F:→ volkov:欺行為的可能 10/25 16:18
11F:→ volkov:如果只是密碼太好猜 不太可能被入罪 10/25 16:18
就最近的判決 感覺上好像是要我們自己去證明清白
可是證據很難找 警察不幫忙 而我們只是一般百姓
12F:推 lovecyfen:你這個問題 可以去找律師 會影響有罪或者無罪喔 10/25 17:23
13F:推 littlemummy:有罪沒罪取決於法官的心證 賣人頭帳戶才多少錢 10/25 17:39
14F:→ littlemummy:找律師 上法庭 的時間和金錢成本實在太多 10/25 17:40
15F:→ littlemummy:近年詐騙猖獗 之前曾看過官方統計 10/25 17:41
16F:→ littlemummy:賣人頭帳戶幾乎十個有九個定罪 不過還是有例外 10/25 17:41
17F:→ littlemummy:原因是受害人匯進去帳戶的錢沒有被領走 10/25 17:42
18F:→ littlemummy:受害人的錢拿的回來 再說原PO也太巧 錢被領走隔天掛失 10/25 17:44
19F:→ littlemummy:實在很難令人相信清白 10/25 17:45
20F:→ littlemummy:而那個沒罪的是因為錢沒領走 且自覺帳戶會被利用 10/25 17:46
21F:→ littlemummy:搶在錢被盜領的時間前掛失 讓法官相信其清白 10/25 17:48
22F:推 littlemummy:法院既然有傳票過來 就好好及早面對 10/25 17:57
23F:→ littlemummy:期限一到 仍未到庭說明 會被發通緝更慘 10/25 17:58
24F:→ littlemummy:難道你二姐真的決定不想過正常人的社會生活 10/25 17:59
25F:→ littlemummy:之後的求職 薪資轉帳 銀行信用貸款等正常金融活動 10/25 17:59
26F:→ littlemummy:難道都篤定一生中不需要這些 10/25 18:00
謝謝大家的建議 我會轉告給我媽媽:)
※ 編輯: maryjoy79 來自: 118.168.131.84 (10/26 00:39)
27F:→ volkov:錢被領走隔天掛失還好 不是錢被領走 變警示帳戶 10/26 03:19
28F:→ volkov:錢被領走 一直沒掛失 又變警示帳戶 這嫌疑最大 10/26 03:20
20錢被領走 21號向銀行掛遺失 但沒有向警局報案
我媽以為向銀行掛失就好了 沒有想到還要到警局報案
29F:推 snowtoya:嗯,基本上在這種案子裡,舉證責任不在檢方身上哦 10/26 11:21
30F:→ snowtoya:應該說,檢方只要說:啊,你的帳戶被詐騙集團當人頭了 10/26 11:21
31F:→ snowtoya:當事人得自己想辦法證明跟詐騙集團無關 10/26 11:21
就是拿不到報案三聯單阿ˊˋ 而且事隔這麼久了 不知道還能不能拿到
※ 編輯: maryjoy79 來自: 163.14.17.91 (10/26 15:43)
※ 編輯: maryjoy79 來自: 163.14.17.91 (10/26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