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palbert (It's a Tim Day)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車禍的問題
時間Thu Oct 22 21:24:42 2009
你有驗傷嗎?
時間是否過了六個月?
如果留有證據或許可以以過失傷害提告
利用刑事訴訟讓他民事部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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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5.75
1F:→ mljc999mljc:我只有車禍那時被載去醫院而已,那請問證據是指驗傷 10/23 00:03
2F:→ mljc999mljc:單嗎? 另外 我前2天才發生車禍而已 10/23 00:04
3F:→ mljc999mljc:謝謝您的寶貴意見 10/23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