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jima (我要Bette跟Tina在一起)
看板LAW
標題[問題]關於強制執行無權占有共有房屋之共有人遷讓房屋之問題
時間Wed Oct 21 19:01:42 2009
本人母親與舅舅共有一間房屋,兩人間沒有分管約定,法院判舅舅跟他的同居人應該騰
空遷讓該房屋給所有共有人(媽媽跟舅舅兩人),並且准許假執行
今天接到承辦書記官電話說強制執行當天如果舅舅不把東西搬出來,而且人也賴在那裡
不走,書記官沒有辦法用強制力把他拉出來,民事強制執行是不管人的部份,只管物的部
份,而且舅舅是共有人之一,叫我們執行當天不要硬要求他把我舅舅跟他的物品通通搬出來
.不然場面會很難看,要我們當天自己跟舅舅協議是不是協議付房租了事,不然另外起訴
告我舅舅賠償因為他不自行搬出,我們所受之損害.
但是當初起訴我舅舅就是因為他自以為有權占有,而且完全不理我們要求他付租金的主
張.也不願意協議.接到判決後到現在還是佔用整間房子做生意.
書記官說全省執行處都這樣做.日後就算我報警處理.警察也不會理我.
執行當天他也不會要求警察協助.他只會到場要求我舅舅自動履行.然後
結束此次強執程序.
到底實際強制執行程序如他所說.還是因為他怕麻煩,又想說我門什麼都不知道
才這樣說呢?
煩請各位大大解惑~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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