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llwow (貓一樣的女子)
看板LAW
標題[請益] 今天收到公文要強制扣我薪水..可是我根本不知道...
時間Tue Oct 20 22:45:11 2009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上班的時候
突然接到一通行政部門打來的電話
告訴我 新竹地方法院來公文要強制扣我薪水三分之ㄧ
我一頭霧水 因為我並不記得我有任何欠費
詳問後得知是新光銀行告我於93年5月間購買某網路圖書之類的
欠新光兩萬八千多元
五年下來年利率20%利滾利我現在要還6萬多
(利息居然比本金還貴...這年頭銀行都已經是高利貸了...)
問題是 從頭到尾我根本不知道有這筆款項
最後弄清楚了 應該是我爸在未告知我的情形之下用我的名字買的東西
照對方的說法 我爸是購買東西後以分期零利率的方法向銀行以小額貸款方式借的錢
前幾期都有繳 後來才沒有繳 對方聲稱已經嘗試聯絡過我爸但找不到
(我爸搬家 電話又換過)
然後他說有寄公文到我的戶籍地址 但我都沒收到(我完全不知這件事)
然後現在突然收到 已經是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我問過法院
對方回覆 此案已於雲林地方法院審判通過
新竹法院只是執行而已 所以我已經不能上訴
還說如果真的不滿 不然就去告我爸...
真的是這樣嗎? 我完全不知情現在卻一定要支付這筆款項嗎??
為什麼我爸居然可以在未告知我的情形下用我的名義借款?
而銀行居然還借給他??!!
我跟新光的負責人溝通後 對方口頭承諾我
如果我這兩日將本金及訴訟費大約三萬元匯過去
可以同意撤銷告訴
我應該直接支付嗎? 會不會支付之後法院還繼續扣我的錢?>"<
想請問板上強者 我該如何是好?
(我爸沒有錢 不可能去付這個錢的....
而且他不知道是真的年紀大還是怎樣
居然說這件事情他記不太清楚了...
我快被搞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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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31.164
1F:推 priorart:我猜你爸有收到出庭通知但沒跟你講 結果變一造判決 10/20 23:12
2F:推 CrazyMarc:我也是這麼想...有這樣的老爸真是傷腦筋啊... 10/20 23:18
3F:→ jillwow:抱歉沒說清楚 我爸媽離婚 我爸戶籍早簽出去了 10/20 23:25
4F:→ jillwow:我跟我爸戶籍也不在一起 不過有這種老爸真的很辛苦..>"< 10/20 23:26
5F:推 ISP:新光起訴應該還是起訴你 是你自己沒有在戶籍地收到通知 跟你爸 10/21 09:44
6F:→ ISP:的戶籍有沒有跟你在一起無關... 10/21 09:45
7F:→ lorcas:非本人可以拿你的印章證件(假設你有給你父親..)去借到款.. 10/21 10:31
8F:→ lorcas:銀行問題也很大吧..別急著付錢,該弄清事實先.. 10/21 10:31
9F:→ depravity:93年5月妳幾歲?? 10/21 14:43
※ 編輯: jillwow 來自: 118.233.231.164 (10/21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