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車禍的問題
時間Mon Oct 19 23:03:44 2009
先假設你說的乘客 是被另一台車子撞到
乘客受傷 一樣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再附帶民事賠償 要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賠醫藥費 慰撫金等等
車子的部分就讓駕駛者自己向法院起訴了
※ 引述《rv180 (顯影)》之銘言:
: 請教各位大師...
: 一般車禍用刑事附帶民事這條路.
: 如果受傷是乘客,也可以走這條路嗎?
: 據我了解,是用過失傷害(刑事)來帶出車輛損害賠償(民事),
: 但是受傷是乘客,車輛不屬於乘客的話,是否就不能走這條路了??
: 如果真的不行,那要怎麼走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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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1F:推 rv180:所以說,車子部份要車主自行提告了?...囧 10/19 23:06
2F:→ hoboks:車子當然要車主去提告 不然每個人都幫路人甲提告不就慘了 10/19 23:10
3F:推 rv180:了解~感恩~ 10/19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