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rocket (OOXX)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個朋友疑似被陷害了
時間Sun Oct 18 12:34:26 2009
有個朋友疑似被陷害了,還上了警察局被告了,事件是我朋友賣40G硬碟+
PHILIPS IDE硬碟外接盒,只賣700,想說給個方便幫買家順便下載了一些
歌裝在裡面,誰知就被告了。
標題:PHILIPS IDE硬碟外接盒 + 40G 硬碟,KTV檔、美劇
賣價:700元+運費80元
內文:如圖,自從有新電腦後就很少用了,平常只用來偶爾備份私人照片
用,便宜賣,賣出的話我可幫忙留一些KTV檔(我電腦有2~300G的KTV檔,
你可描述你想要的歌),或者美劇,我有一些聖城家園下載的雙語字幕(簡
、英)的片子,對於想看影集學英文的很有幫助,謝謝了,有興趣的請在
問與答中發問,謝謝~
(買家): 請問40G能灌多少歌?你能傳歌單讓我選嗎?
(賣家): 1首KTV約50MB左右,所以是800首左右,看你要誰的,我大略都
有,謝謝~
(買家):sorry最近比較忙>齊秦<動力火車<許茹芸<范曉萱<黃乙玲<秦楊
<瘐澄慶<陳盈潔<李翊君<阮丹青.......這些不知有超過嗎?你要
賣多少?
(賣家)):您好,齊秦<動力火車<許茹芸<范曉萱<黃乙玲<瘐澄慶這幾個的
歌比較多,賣700+運80,謝謝~
後來隔兩天晚上7點買家約我朋友面交,面交時警察就從旁邊出現了,我朋友
就被帶到派出所作筆錄,當下就被告了,被告者就是那個買家,號稱是什麼
大X限國際公司的人,也是硬碟裡有幾首KTV的版權擁有者,作完筆錄,我朋
友當天就被帶到法院,檢查官就下判斷看我朋友是要私下和解,不和解的話
就等法官判。
後來我朋友打電話給那個大X限的人,問說和解要多少錢,結果對方說要15萬,
後來我朋友的女朋友在電話旁插嘴說"怎麼那麼貴,而且是你引誘我們犯罪的!"
結果那個大x限的人就捉狂了,講話就跟流泯一樣,說"你們犯罪就是犯罪,我頂
多不和解那就法院見,反正我有的是時間,而且現在你們是靠我,我跟公司稍微
講一下,可以將價格壓低個幾萬,現在你們態度這麼囂張,那就法院見",後來我
朋友就低姿態安撫和他說那等案號出來,過幾天再談好了。
可是愈想愈氣,這有一點挖洞給別人跳的感覺,
雖然我朋友呆呆的,怎麼賣硬碟還好心看人要不要存歌在裡面,但他的目的主要
是要賣硬碟+外接盒,光是那個硬碟+外接盒應該能賣1000左右。
現在因為不太想和解了,所以到時候在法院時要準備一些說詞:
一、對我們有利的:
1.原本只是賣硬碟+外接盒,只賣700,這個價錢是不含歌的,歌也是google搜尋
下載試聽的,測試要賣的硬碟有沒有壞,下載歌時沒注意到會侵權,我們知錯
了,請法官給我們個機會。
2.買家沒有提醒我朋友說在硬碟內放歌會會犯法的,有引誘犯法的意圖。買家若
說只想買硬碟+外接盒,那我朋友就不會下載歌裝在裡面了。
3.拍賣的標題"PHILIPS IDE硬碟外接盒 + 40G 硬碟,KTV檔、美劇"。主要是賣
PHILIPS IDE硬碟外接盒 + 40G 硬碟, 逗號後面的"KTV檔、美劇"主要是要吸
引人來看的不是要賣的商品。
4.針對有著作權的作品,賣跟買都有罪,我朋友是不小心才觸法,而買家是故意
要買歌的,是不是買家罪應該比我同學更重。
二、對我們較不利的:
1."我電腦有2~300G的KTV檔,你可描述你想要的歌"這句話比較麻煩,可以解釋為
我朋友上google搜尋買家想聽的歌才下在硬碟裡的,而電腦裡的KTV檔是自己
唱錄下來的。
2.硬碟裡的確有一些有版權的KTV檔在裡面,該硬碟現在是証物。
想問大家有沒有這種經驗,遇到這種流泯是不是不要私下和解才好,
上法院讓法官判應該也不會超過幾萬塊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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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02.56
1F:→ lighthouse:著作權法翻一遍吧 尤其是第七章…… 10/18 12:49
2F:→ priorart:"你朋友"自己不亂下歌 何必怕人陷害? 嚴重的是以刑逼民 10/18 13:00
3F:推 rock0807:人家走法律途徑 說人家流氓 人家可以再告你 10/18 13:00
4F:→ pocked:說真的...我要是法官/檢察官,我會覺得你朋友毫無悔意... 10/18 15:20
5F:→ snowtoya:...就活該啊 10/18 15:29
6F:推 Cephas:輸定了 快和解 10/18 15:43
7F:→ yuusnow:我不曉得二手40g的ide硬碟加外接盒還有一千的價值耶... 10/18 19:36
8F:→ yuusnow:我買最新款的2.5吋500G加外接盒,最便宜是2300...... 10/18 19:37
9F:→ yuusnow:40G二手還打算賣一千.....說不含內容物很難讓人相信= = 10/18 19:38
10F:→ yuusnow:下面C大講的非常中肯,再說單純購買盜版物是沒有刑責的.. 10/18 19:38
11F:→ twsakura:針對你最後一個問題 上法院給法官判 是不太可能超過15萬 10/18 19:53
12F:→ twsakura:不過那是一種賭博 因為法官也有可能重判 所以多半都和解 10/18 19:54
13F:→ wssp2222:完全沒有陷害可言 10/18 19:59
14F:→ Verse:自己做錯還怪人家流氓。世風日下啊。 10/19 09:34
15F:推 TimeToDie:該人應該是專業在賺這種錢的 一個月可能賺不少.. 10/21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