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19891129 (乖乖牌學生)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之刑責區別?
時間Tue Oct 13 10:54:47 2009
為什麼客體錯誤跟打擊錯誤的刑責不一致?
為什麼客體錯誤不可以阻卻故意而打擊錯誤卻可以?
例如:
客體錯誤:A行為人欲射殺B,但卻因天色昏暗誤認C為B將其射殺。
打擊錯誤:A行為人欲射殺B,但卻因槍法不準射到C,以致C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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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92.83.183.17
1F:→ lighthouse:所以少數說認為一樣 請參閱刑總教科書就有詳細解釋了 10/13 11:36
2F:→ kreuzritter:針對問題二的部分,好好想一下故意的定義就可以推了 10/13 13:11
3F:推 itsmydream4:問題二對B應成立殺人未遂,對C成立過失致死,從一重處 10/13 19:42
4F:→ Eventis:一個有預見,一個未必有預見. 10/13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