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yager119 (航海家)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租屋剛簽約想反悔
時間Tue Oct 13 01:47:17 2009
※ 引述《hha (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rent-exp 看板]
: 作者: hha ( ) 看板: rent-exp
: 標題: [問題] 剛簽約就不想租了
: 時間: Tue Oct 13 00:26:42 2009
: 我想問問
: 如果昨天才簽約.今天就不想租了
: 那可以反悔嗎??
: 有沒有類似7天鑑賞期的法律條文
: 也就是租金跟押金都可以拿回來??
: 先謝謝大家
你指的應該是契約審閱期
可是契約審閱期是指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
「定型化契約」
但是你與房東之間的契約並不是定型化契約
而是...姑且稱客制化吧
所以沒有契約審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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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23.245
1F:推 hha:所以就是沒救囉~~如果要毀約就是押金訂金都給他囉? 10/13 02:11
2F:→ king2204:你已經簽完約了,如沒發生太重大事件,便是你毀約在先。 10/13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