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y423 (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朋友的法律問題
時間Sun Oct 11 18:16:14 2009
我朋友在回家途中,被12樓住戶的窗戶掉落砸中手腕,造成手指骨頭裂開...
目前打石膏中,石膏要打一個月,但醫生要完全好可能要兩個多月
當時也有到警局作筆錄,警察說我朋友可以向屋主求償!
(警察說屋主如果覺得建商有責任,他要自己向建商求償)
目前屋主來說要和解,但他說他只要付醫藥費及一個月薪資
(因石膏要打一個月,但完全好要兩個多月...)
而且我朋友如果想去看中醫,要自己付費,並且不付精神賠償
因為他認為窗戶會掉是建商施工不良他說他沒去碰窗戶
但我覺得,筋骨方面看中醫並不過分吧?
而且我朋友的工作必須要用到雙手,要打電腦資料,
手沒痊癒根本沒辦法上班
精神賠償部分,
我朋友現在根本不敢走在馬路上,一出門腦海裡就會上演各種恐怖的意外場面,
難道他不用負責嗎?
我朋友也有去看了精神科,
診斷書有寫是因為那次才造成這種情況
(該住戶窗戶掉落真的不是第一次了,之前也有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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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83.58
1F:→ hoboks:去地檢署起訴屋主過失傷害 若建商有責再一起起訴 10/11 18:45
2F:→ hoboks:起訴完之後附帶民事 就可以要精神賠償 (第一句是告訴 打錯) 10/11 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