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dch (我們都是堅強的台灣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租屋環境不好解約,可否拿回房東那份契約?
時間Fri Oct 2 12:54:58 2009
由於房子有一點問題
1.馬桶會漏水 看屋當天反應有問題 房東輕描淡寫帶過
2.門鎖後來壞掉了,我們自己壞掉,要請款,結果房東說我們自己要換的,叫我們換回去
3.位於頂樓,上面有下面電影院很大台的冷凝機,由於零件壞掉,遲不修理,很吵
房東過來,說這不是他的問題
4.冷氣機裡面會漏水,遲不找人來修理,想要含混帶過,當作沒這回事
因這些原因,我們提前解約,押金照契約被房東拿走了
由於不想要個資留在房東那邊
那我們房東有權拿回房東那份契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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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6.238.169
1F:→ a00503330:契約應該一人一份,房東的那份照理來說不能拿回 10/02 14:10
2F:推 yiyi015:房東有心要你的個資 把他抄下來或複印不就好了... 10/02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