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毀謗
時間Thu Oct 1 16:44:40 2009
※ 引述《porbint (一般般)》之銘言:
: A因為B曾做對不起他的事
: 所以他發email來散播B的事情(其中有包含不是真實的事情)
: 結果是B的同事告訴警察 警方也查出是A的家裡發出的email
: 那A有有涉及毀謗 會被判刑?
: 這是不是告訴乃論?
已回信給你了
不過警察不可能因為B的同事說說就去查A的資料
至少也要B親自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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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