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wild (純真的狂野小姐)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以既有名稱作為商品名,可以嗎?
時間Tue Sep 29 13:40:12 2009
我和朋友在做創意市集,
手繪了一批馬克杯,大多都是抽象畫~
因為是以電影為發想的概念,
所以這批杯子都是以電影來命名,
比方說「DIE HARD」、「追風箏的孩子」…之類的。
這樣有沒有侵權的問題呢??
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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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42.147
1F:推 Sevorlaga:應該有 因為命名權屬於公司 09/29 15:40
2F:→ Sevorlaga:至少你不可以出版叫做"駭客任務"的彩圖 09/29 15:41
3F:→ Sevorlaga:拿來當做商品賣 更不可以 會損及原創作者的商品形象 09/29 15:42
4F:→ Sevorlaga:造成混淆視聽 09/29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