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own925 (沙灘!陽光!天氣晴~)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租屋提前解約
時間Sun Sep 27 22:35:31 2009
我租的是宿舍型的大樓
4人一間的小套房
由於某些原因
我想搬走了
但是...我錢繳了...卻還沒簽合約
(合約上寫若是中途解約...不得要求退回租金...並沒收保證金)
那...我有可能把錢要回來嗎
還是繳錢視同簽約了
我才住第21天(租約為一年)...房東在第14天的時候才把合約來來給我們簽
我在第16天的時候去繳錢
請問...我可以用"我未簽約"去跟對方凹回款項嗎
還是有更好的辦法呢
希望板上的各位大大幫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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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2.172.103
※ 編輯: crown925 來自: 220.142.172.103 (09/27 22:38)
1F:→ a00503330:所以到底是有簽約還是? 看不太懂... 09/27 22:46
2F:→ crown925:繳錢了...但是尚未紙筆簽訂租約 09/27 22:50
3F:→ a00503330:說實在,沒有人沒簽約就先給錢的..你要依不當得利也很難 09/27 22:52
4F:→ a00503330:因為你很難證明"你有給他錢"的事實,他其實可以否認,除非 09/27 22:53
5F:→ a00503330:你能舉證 09/27 22:53
6F:→ a00503330:口頭上的契約是可以成立,但是同樣的,很難證明. 09/27 22:56
7F:→ a00503330:這可能要你私下跟房東談看看,看是要給他押金當賠償怎樣 09/27 22:57
8F:→ a00503330:基本上能要回一些就不錯了 09/27 22:58
9F:→ crown925:我有留下繳費單...好...我試著去跟房東談看看 謝謝~ 09/27 23:01
10F:→ a00503330:繳費單上的內容是? 有寫出為什麼繳費嗎? 有對方簽名嗎? 09/27 23:03
11F:→ ganbaday:看情況可能是轉帳吧@@ 09/29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