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2266 (love2266)
看板LAW
標題[請益] 關於車禍
時間Wed Sep 23 21:09:58 2009
車禍後去警察局有請出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了
對方的肇事原因是:在劃有分向限制線路段迴車
然後我的是寫說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對方是小客車,然後我是機車
我車毀人傷,對方沒什麼大問題
請教一下
若是這樣的判決書來說
我機車要修理的話
可以要求他完全負責嗎?
初估的話最少要二萬多吧
因為剛出事的時候
對方的態度真的很差
一付就是我騎的太快才會撞上他
可是不是他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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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57.136
1F:→ yuusnow:你也有肇責阿@@ 不是有寫未注意車前狀況.... 09/24 00:46
2F:→ yuusnow:那他就不可能全賠了阿,何況他的汽車應該也有受損 09/24 00:47
3F:→ yuusnow:他也可以向你請求他汽車的修理費用 09/24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