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ngofly (天狗飛)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未成年改名
時間Wed Sep 9 16:29:17 2009
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
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
請問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69.168
1F:推 Ayaun0417:18歲後? 09/09 16:52
2F:→ proletariat:成年是20歲 18歲是刑法上的責任能力 09/09 19:12
3F:推 ccpj:以第六款改名者,兩次。20歲後兩次或20歲前一次,20歲後一次 09/09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