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dak2222 (唔...)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告著作侵權會變誣告嗎?
時間Tue Sep 8 05:48:39 2009
最近準備要告對方侵犯著作權的事
雖然對方約6-7成改作我的文章,發表在他的網誌,
幾乎7成每句都是經過改做,
只有少部分幾句是重製。
而且對方剛開始E-mail跟我道歉,且說只是參考我的部分內容。
(因為後來,犯後E-mail態度不佳...所以想告)
我是認為有個很大的重點:
我的PowerPoint有真實姓名,
對方雖然下載我的檔案改作文章,
卻沒有引用來源網址或引用我的名字。
我擔心告他,他會請律師~~~
萬一我輸了~~不就可能變誣告?
不知道這種可能性多高...很擔心
卻又不甘心他態度不佳~辛苦的文章還被他改作拿去繳作業!!!
(他E-mail有說,他只是參考並拿去繳作業,貼到網上僅是為了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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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70.198
※ 編輯: kodak2222 來自: 114.39.170.198 (09/08 05:51)
1F:推 hcya:明知不實而去誣告才會成立誣告罪。若僅為誤認或猜想,並不會 09/08 10:45
2F:→ hcya:成立(參44台上892判例)。如果您真認為法律保護的權利被侵害, 09/08 10:46
3F:→ hcya:我覺得去提告並無不妥,也不會有你擔心的事發生的。 09/08 10:47
4F:→ kodak2222:感謝!!! 09/08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