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kisswu (sunkiss)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遺囑鎖在大陸保險箱
時間Sun Sep 6 17:44:08 2009
以下是已知事實,想請問法律人的專業意見
協助親戚解決難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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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為老榮民,大陸未有婚娶亦無子嗣,
來台結婚20年後,1990年間與台灣妻子A離婚,膝下全無子嗣,
身份為單身榮民,但在台戶籍仍在前妻住址分戶登記為單獨生活戶。
某甲自2000年起長居大陸,並有一固定同居人a,亦未生子,
每年定期返台探望前妻。
某甲2008年12月間突逝於大陸住所,
生前透露遺產分配已寫明遺囑並經法院公證,
因與大陸兄弟、親人相處不睦,
生前交代前妻A及同居人a,遺產絕不可交給其兄弟C等親人,
需依其遺囑處理;
兄弟C亦知某甲如立遺囑,遺產分配定不利於己。
惟該遺囑鎖於大陸銀行保險箱,
銀行僅同意合法繼承人開啟。
兄弟C因無法證明與某甲之血緣關係,要求開箱遭銀行拒絕;
前妻A及同局人a亦不具法律繼承地位,無法開啟保險箱,
更因擔心兄弟C一開箱即毀損遺囑,
不願提供有利兄弟C證明血緣關係之文件或為其擔保作證。
◎問題一:以前妻A及同居人a立場,可如何確保兩人獲得某甲遺囑上所分配之遺產?
◎問題二:以兄弟C立場,可如何證明其血緣及繼承地位?
可否毀損遺囑排除所載有關A及a之利益?
如遺囑全將遺產分配他人,兄弟C可獲之特留份比例為多少?
如有兄弟C及D兩人,總計可獲之特留分比例為多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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