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wer2009 (日系)
看板LAW
標題[討論] 這樣算刑法嗎
時間Sun Sep 6 00:25:40 2009
今天聽家人說隔壁鄰居的男生
上聊天室,被警察抓到,有寄公文到他家裡
但是只是網路上對話記錄的話
沒有約出來實際性交易
裡面寫違反性交易法,請問這樣被起訴
算是刑法嗎,是有算在前科裡嗎
要是最壞的打算被起訴,算是刑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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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31.162
1F:推 frankmen123:看來是違反了兒少法的帝王條款了.....=.= 09/06 10:35
2F:推 hcya:不是兒少法,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兒少條例)29條。未 09/07 09:27
3F:→ hcya:做隔絕未滿18歲者接受之措施而散布性交易訊息就已經犯罪既遂 09/07 09:27
4F:→ hcya:,不以實際性交易為必要。是刑事責任沒有錯。 09/07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