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tt2009 (scott2009)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朋友老公吸毒
時間Tue Sep 1 21:13:21 2009
朋友婚姻事件已經在法院審理當中
現在牽連到朋友工作上的問題
朋友服務的公司就是婆家的公司,相關的離婚細節我不是很清楚
但是總歸就是公司也就是朋友老公家認為離婚是我朋友提出的就不算是非自願性離職
因此不會有遣散費與工作證明及非自願性離職單
打電話去問勞工處,勞工處說這可以算是勞資糾紛可以開調解會
但是要我們自己研究相關的法令,找過律師研究認為可以追加訴之聲明關於遣散費與
證明書等等。
請各位幫忙,有可以幫忙上的法條可以幫忙找一下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218.22
1F:推 lorcas:離婚和離職是兩件事.. 09/02 09:35
2F:→ lorcas:離婚但是你可以繼續上班..你自己提出離職當然不算非自願! 09/02 09:36
3F:推 lorcas:補一句..吸毒還沒判刑確定..似乎和離婚也沒直接關係吧.. 09/02 10:51
4F:→ frankmen123:律師跟妳說很清楚了 09/03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