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slyian (I wanna chang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代理權授予的要式規定
時間Mon Aug 31 20:43:41 2009
請問各位板友
代理權的授與原則上是不要式行為
但是似乎有個例外規定
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時需要書面的代理權授予
請問相關法條為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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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20.145
1F:→ Okawa:民法166-1還沒施行 08/31 21:09
2F:→ Okawa:至於民法531則適用於存在委任關係的情形 08/31 21:11
3F:→ Eventis:這裡講不動產移轉登記,應該是指物權行為,依民法758II,係書 08/31 21:15
4F:→ Eventis:面要式行為,所以以委任請他人代為處理時,依民法531,亦應以 08/31 21:15
5F:→ Eventis:書面為之. 08/31 21:16
6F:→ Eventis:不過同O大,這只是委任的特別規定(雖然委任包山包海). 08/31 21:18
7F:→ Eventis:但在登記實務上,依土地法37-1,土地登記規則37,沒看到委託 08/31 21:26
8F:→ Eventis:書或沒在登記申請書上註明委託關係,地政機關應不會受理:) 08/31 21:26
9F:→ Eventis:(開玩笑,這種形式要件告下去不死也脫層皮Orz) 08/31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