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fmog ()
看板LAW
標題家教工作不能算工作所得嗎?
時間Sat Aug 29 00:31:24 2009
由於我是擔任家教工作 沒有稅收單據
不過家長都願意幫我作證
證明我有這份工作
但是 車禍之後
肇事者的保險公司說 因為沒有單據
所以不賠償我的工作損失
我可以採取其他替代方式來證明嗎
還是真的只能自認倒楣呢?
謝謝大家!
※ 引述《sfmog ()》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8/10 早上8點45 我騎車行經台北橋
: 打算到重慶北路右轉
: 當時上班時段車多
: 正逢下橋約10公尺處 我的時速很慢 算是在排隊下橋
: 突然右方有機車撞過來
: 我因此車倒也受傷 鎖骨斷成三節 且多處擦傷
: 警察到現場時 把車移開 並且兩次當我的面說
: 可以提告
: 對方不斷道歉 態度良好 表示全權負責
: 還帶禮盒探視
: 但今天 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 上面說
: 我和對方 兩方 皆涉嫌未保持安全距離
: 可是 我在直行 他從右邊撞過來 我怎麼保持安全距離呢
: 我也沒有超他車呀 就突然被撞了
: 很不懂怎麼會這樣判
: 對方因此態度大轉變 他說我也有錯!!!
: 說 當時沒有人證 如果我要告 就告吧.....
: 事故現場圖 有寫 對方承認撞我
: 這樣 我可以提告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70.117
1F:→ cedric1982:工作薪資的損害並不以有報稅證明才能夠向加害人請求, 08/29 00:44
2F:→ cedric1982: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理由並不成立。 08/29 00:45
3F:→ sfmog:可是對方保險公司就是不理賠 我該怎麼跟他說呢? 08/29 00:47
4F:→ cedric1982:如果保險公司需要書面以配合公司內部行政流程, 08/29 00:49
5F:→ sfmog:我應該提出什麼跟他說 例如法條之類的? 08/29 00:49
6F:→ cedric1982:那不妨請學生家長開立簡單書面,據以申請。 08/29 00:49
7F:→ sfmog:真的很謝謝你! 我提出了 保險公司仍拒絕賠償 08/29 00:58
8F:推 depravity:那妳只好上法院告加害人了 @@" 08/29 01:35
9F:→ depravity:另 以後記得誠實納稅就可以免到這問題 08/29 01:35
10F:→ sfmog:我是半工半讀 家教所得每月約兩萬 不同家庭也不固定 08/29 14:18
11F:→ sfmog:所以沒有報稅 08/29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