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imile (棄天帝情人)
看板LAW
標題[心得] 煙毒犯
時間Wed Aug 26 11:41:34 2009
昨天翻了一下新的法典,我發現台灣的煙毒犯罪
的刑責未免太輕了吧?除了"公務員"這種身分犯
最高只能判無期徒刑(25年後還可以假釋出獄),併科罰金一萬元@@"
尤其是走私,販賣與製造的罪責,才許多國家應該
都是重刑伺候吧?尤其像對岸最高還可判處死刑
,這種罪犯就算判死也不足惜的吧?
台灣居然是從五年起跳~無期 並科罰金最高也才一萬元?
尤其現在毒品是那麼的氾濫,而且毒品
也殘害了許多人與家庭,那些人卻只能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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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6.7.120
1F:推 RobertAlexy:因為有特別法 08/26 11:45
3F:推 Okawa:運輸販賣一級毒品是可以判死刑的 臺灣和中國一樣進步喔 >_^ 08/26 11:55
4F:推 Eventis:看到這個都會讓我想到釋字476.....真慘Orz...... 08/26 13:37
5F:噓 lordi:併科罰金可不是現在的新台幣 自己去查查吧 08/26 21:51
6F:推 taidiy:法條引用有誤..請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 03/11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