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lyjj (在中法律)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我應該告什麼?
時間Tue Aug 11 12:14:45 2009
這件事情因為涉及到兩人所以分A跟B
去年一月我幫A購買幾張演唱會的票券
雖然事後A有付款可是他只付他自己那ㄧ張= =
之後就給了我ㄧ個MSN帳號叫我自己去跟B要錢
然後要ㄧ要演唱會就過了......
Bㄧ直聲稱他已經把錢寄給我
但我根本沒收到
這種說法幾次之後....
B就很直接的跟我說"我沒錢耶可以用消費券嗎?"= =
代表她之前都在騙我
我之前去網路上查過ㄧ點資訊
但不知道這樣要告不當得利還是詐欺?
而且我應該告A還是B?
另外我購買時並沒有跟店家要收據
我的證據只有無名留言跟MSN的歷史訊息
那我還需要再蒐集什麼證據比較告的贏?
另外告他我可以拿回我的錢嗎?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請強者幫我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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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74.117
1F:→ a00503330:A跟B是朋友? 08/11 14:07
2F:→ holyjj:是的! 08/11 17:03
3F:推 zickww:不當得利是民事,詐欺是刑事,這樣看來背信的要件比較充份.. 08/11 17:50
4F:→ holyjj:所以我要告背信?那我要告哪一個?A?B?還是都告? 08/11 19:21
5F:推 zickww:有辦法證明b確實用了這張票,就先從民事的債權原因去請求吧 08/11 20:28
6F:→ holyjj:我在詢問他的文章中有提到演唱會票券而且她有打網誌 08/11 21:43
7F:→ holyjj:並且A的網誌中有寫出我幫他購買了三張票券 08/11 21:44
8F:→ holyjj:這樣證據夠嗎? 08/11 21:45
9F:推 zickww:但是民事需要有b本名跟居住地,如果沒有的話,就直接去地院檢 08/11 23:23
10F:推 zickww:署按鈴告發他詐欺吧(預見給付不能,而仍請人代購票卷,讓人誤 08/11 23:29
11F:→ zickww:信b能給付,致他人財產處份上之不利益) 08/11 23:31
12F:→ holyjj:如果有本名跟居住地的話就可以嗎?因為A怕自己被告有給我... 08/12 18:57
13F:→ holyjj:給我B的住址跟居住地另外我知道他的學校跟電話 08/12 18:57
14F:→ holyjj:這些有用嗎?還有B他是未成年我會多什麼程序嗎?謝謝!! 08/12 18:58
15F:推 zickww:那就直接依你被欠的金額去跟法院請求發支付命令.. 08/13 02:25
16F:→ zickww:b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之後可向他的法定代理人強制執行該債權 08/13 02:28
17F:→ holyjj:好的!!謝謝你! 08/13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