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leeyes (一會兒的眼睛??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租屋契約
時間Fri Jul 31 16:21:30 2009
昨天 我同學因為養狗被房東抓到
因此 房東要求她要賠償一個全新的床
並且要請消毒公司來消毒
但 我同學當初簽契約時 並沒有規定不能養寵物這項
但是有口頭答應不養寵物
不過我同學依然白目養了 還被抓到 @@
想問這樣
不能養狗的那部份合約成立嗎 ???
且房東要求賠償全新的床 可以拒絕嗎 ???
還是有什麼好的方法 ??
現在都是暫時答應房東的要求
畢竟 是個女孩子 且跟房東同住
為了安全也只能答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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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87.75
1F:推 a00503330:契約有效,但屋主要能提出證明 07/31 17:06
2F:→ whileeyes:謝謝 ~ 所以意思是說 要屋主證明他有說過不能養寵 07/31 23:44
3F:→ whileeyes:這件事嗎 ?? 但我想應該也不好提出證明吧 ??? 07/31 23:45
4F:→ lighthouse:既要求消毒 賠償全新的床就不合理 要賠也是按折舊價賠 07/31 23:51
5F:→ lighthouse:但押金在人家手上 違約在先又同意房東請求 要改就難了 07/31 23:53
6F:→ whileeyes:看來真的頭大了 = = 感謝各位 08/03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