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0503330 (毛毛丁)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同事糾紛引起
時間Tue Jul 21 16:59:31 2009
※ 引述《Silvia0953 (Silvia Lin)》之銘言:
: 想這樣息事寧人,在對方離開後,哥哥才告訴我們對方在外面跟他說的話,
: 甚至請別人轉告哥哥,
: 賠,想都不用想,想告的話 他就是每天到我們的店裡堵人。
: 這樣要怎麼處理?
: 備案的時候,警察也跟我們說,就算告,送到法院開庭也要兩三個月,
: 這期間如果發生什麼事,警察也束手無策
: 同事a先動手動腳,我哥為了保護自己,也有揮拳
: 但是冷靜下來後,拿酒瓶砸人頭
: 這樣算互毆?還是可以告傷害?
: 告傷害的話,大約判多久?
: 那這陣子醫藥費跟無法工作的生活費可以請求賠償嗎
如果是對方先動手的,對方有罪(傷害罪),你哥可以用正當防衛阻卻,但是要證明是對方
先動手的
至於對方拿酒瓶攻擊,則會構成傷害罪,判多久則是法官權限
如果確定對方有罪,可以依民法193條請求減少勞動力以及增加生活需要的費用,包括醫
藥費,被扣薪的費用,等等
對方有報復之虞,應該可以申請保護令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7.81.123
※ 編輯: a00503330 來自: 203.77.81.123 (07/21 17:00)
※ 編輯: a00503330 來自: 203.77.81.123 (07/21 17:00)
1F:→ Silvia0953:如何證明??老闆隔天就要求我哥回去上班,這樣也太無理 07/23 17:35
2F:→ a00503330:如果公司有監視器,有影像之類的才能證明 07/23 22:02
3F:→ a00503330:其它方式難度蠻高的 07/23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