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nin32 (Sennin32)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白目國中生亂打電話
時間Sat Jul 11 12:20:45 2009
暑假到了
莫名其妙接到一堆小白打來的電話
有的回撥還"你白癡喔?"之類的
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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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69.94
1F:→ BrightKiller:不太可能違法...沒有公然污辱,也沒造成法益傷害... 07/11 18:28
2F:→ sennin32:如果在私人得電話中有出現人身攻擊的字眼,即使有錄音也不 07/12 00:00
3F:→ sennin32:不算違法嗎?? 07/12 00:00
4F:推 AmanAndApan:不違刑法。因為公然侮辱必須在三人以上共見聞狀態。 07/12 00:42
5F:→ AmanAndApan:也不違誹謗罪。因為沒有指摘散佈於眾。 07/12 00:43
6F:→ AmanAndApan:刑309,310 07/12 00:44
7F:推 a386036:不違法,電話騷擾其實算是法律灰色地帶 07/12 00:52
8F:→ a386036:幾乎告都是無法成立,不過手術問引用其他法條成立 07/12 00:52
9F:→ a386036:不過你如果在這指名打來亂你的人是白目 07/12 00:53
10F:→ a386036:對方承認是他打的,你被告成的機率比他高 07/12 00:54
11F:→ a386036:因為這邊是公開場合,網路公然污辱 07/12 00:54
12F:→ a386036:雖沒直接指名不過有間接指名,還是有機會.... 07/12 00:54
13F:推 al1:小聲跟樓上說(其實,國中生反告也根本不成立.因為連間接都沒有) 07/12 00:57
14F:→ al1:我中華民國刑法其實是無"汙辱"兩字.(小聲地告訴樓上)(  ̄ c ̄) 07/12 00:58
15F:推 a386036:其實我是要提醒發這種言論要很小心~~~不小心會被設計 07/12 01:02
16F:推 AmanAndApan:例"今天有個王八蛋打來騷擾我" 客觀上無從辨識. 07/12 01:06
17F:→ AmanAndApan:對方如果反告.那麼一天當中.各板有數萬篇文章.扮家酒 07/12 01:07
18F:→ sennin32:原來如此 那我只好讓他晚上不能睡了 07/12 11:29
19F:→ Eventis:0.0...沒有到刑法強制,不代表不會被民法侵權行為(184I後) 07/12 18:49
20F:→ Eventis:或單純依人格權(18)請求不作為啊Orz 07/12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