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quidwater (飛得越高是給越多人看)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信用卡偽造文書
時間Mon Jul 6 19:31:36 2009
大約五年前我哥用我的名字辦了張寶華的信用卡
我完全不知情 卡片上不是我簽名 我也沒消費簽帳過
那張卡在二年前被銀行停卡
在去年年初我才得知此事 而且當時還有欠卡債
我當下就已經結清了 不過銀行跟我說 此債權是經過協商的
後來寶華被星展銀行買下了 我那部份的債權也被賣給債權公司
雖然欠款結清 但是影響了我的信用 就是信用不良
我是覺得不公平 我從未使用信用卡 最後付清欠款還信用不良
現在我手上只有那張信用卡及非我本人的簽名
我可以拿著卡片直接去警察局報案(偽造文書)就可以了嗎 請其送交地檢署 法院
過程中我需要去法院或地檢署或是還要做些什麼事情嗎
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銀行也有審查不周詳的缺失吧
麻煩的是寶華已經沒有了 星展及債權公司都推拖並非他們責任
覺得當時銀行只顧發卡不顧個人權益也該付些責任吧
這部份疏失又該找誰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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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5.96.6
1F:→ lighthouse:你哥偽造文書 你居然會怨銀行和債權公司…… 07/06 20:32
2F:→ wjck00383:無權代理人冒用本人名義,在刑法上是構成偽造文書。但後 07/06 20:58
3F:→ wjck00383:來你也付了欠款,若此付款可當成本人承認無權代理..... 07/06 21:01
4F:→ wjck00383:那恐怕不會有偽造文書問題。 07/06 21:02
5F:→ liquidwater:是喔 當時只想結清欠款 沒想那麼多 真麻煩 07/06 21:16
6F:→ wjck00383:又查了一下,又有個25年上字第2123號持不同看法。以為 07/06 21:16
7F:→ wjck00383:事後對之表示追認,與被告所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之成立 07/06 21:17
8F:→ wjck00383:毫無關係。我會覺得....你的主張非無理由啦, 07/06 21:20
9F:→ liquidwater:所以還是可以去報案囉 07/06 21:36
10F:→ lighthouse:其實信用評等是你和銀行間的事 直接找銀行談就好了吧? 07/06 22:14
11F:→ wjck00383:如你欲使你哥負起刑事責任,就報案吧。 07/06 22:18
12F:→ liquidwater:銀行就說要有報案單據或是法院公文才能清除註記 07/07 08:17
13F:推 depravity:那請仔細考量吧 報案了就不能撤回了 07/07 08:47
14F:→ depravity:就算妳不在乎妳哥坐牢也要考慮父母會不會對妳另眼相看 07/07 08:48
15F:→ wjck00383:信用卡背面簽名欄偽簽,確屬刑法210條偽造私文書。可參 07/09 09:15
16F:→ wjck00383:酌最高法院 93 年第 2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07/09 09:16
17F:→ liquidwater:多謝 各位 07/09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