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請問關於存證信函效力
時間Thu Jun 25 09:43:44 2009
※ 引述《AAstar (如果有UFO)》之銘言:
: 收到存證信函,但內容與事實不符
: 可是我沒有閒時間回覆
: 這樣不回覆會有什麼後果嗎
存證信函是沒有法律效力
它只能證明寄了這東西給你及裡面內容
你實在無需理會
例如
致XXX
你在XX年XX月XX日在XX地殺了一人,我
要求你限時回覆。
像這樣的信函不是說你不回覆就是默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102.33
1F:→ wolf0202:沒有法律效力的東西 我還花錢去寄 不是你笨就是我傻了 06/25 10:30
2F:→ Photobiotic:只能當作類似催告的功用吧~ 06/25 11:36
3F:推 Eventis:有啊,發揮法律效果的地方很多啊,像法律規定要觀念通知或意 06/25 20:57
4F:→ Eventis:思通知的東西,比如催告,請求....證明這些表示的存在及時間 06/25 20:58
5F:→ Eventis:但是內容是否真實,權利是否存在,是沒有推定的價值的. 06/25 21:00
6F:→ Eventis:否則拿存證信函取代民訴277的責任豈不輕而易舉?斷非此理! 06/25 21:01
7F:推 Okawa:看來有這種錯誤觀念的人還真不少 我上次訴訟的對手也這樣 06/26 02:02
8F:→ Okawa:自以為他用存證信函寫 我沒回覆就是默認了XD 06/26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