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comake (章魚妻夫)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辦離職正好遇到校長任期屆滿
時間Wed Jun 24 11:08:33 2009
各位好:
我是某國立高中正式教師,聘約到98年7月31日為止,
不會再應聘(將到新學校服務,會接新學校的聘書),
所以要在原學校辦離職同意書,
但卻正好遇到原學校校長任期屆滿(至98年7月31日),
新校長要到98年8月1日才會到原學校上任。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離職同意書上面的「離職日期」應該打98年7月31日還是98年8月1日?
2.如果「離職日期」是打98年8月1日,
是否需要經過原學校新上任的校長同意?
還是只要原學校原來的校長同意即可?
3.如果「離職日期」是打98年7月31日,是否代表我的年資會斷掉?
或是有什麼權益會受損?
之前調校,離職日期都是打8月1日,但校長都在任期內,比較單純。
這次調校,離職時間正好橫跨新舊校長交接,狀況變得比較複雜。
煩請回答,感激不盡!(最好是有白紙黑字的條文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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