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scott (人真的很奇怪)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關訂金單 要被告了
時間Fri Jun 19 11:38:14 2009
我有一位客人,他留訂金200元(有寫定金單),兩個禮拜沒來拿貨
我之後聯絡不到他把衣服賣掉
(我處理方式有問題)
但他說要告我........
我想問這樣他可以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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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201.3
1F:→ rock0807:消費糾紛 頂多違約賠2倍訂金 06/19 12:35
2F:→ wjck00383:我想知道契約是種類物還特定物?處理方式會不太一樣。 06/19 13:16
3F:推 legist:看起來像是特定物,否則再拿一件一樣的賣該客人不就OK了? 06/19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