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op (小白退散)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教育訓練期間不支薪?
時間Wed Jun 17 20:10:51 2009
請問如果公司要求新進員工簽署
前兩個禮拜為教訓訓練課程
如於期間內離職
將不支付薪水
(第三個禮拜起才會連同前兩個禮拜薪水
一起計算,月底入帳)
這樣的文件我如果簽了
而我卻在第二個禮拜就離職
事後可以聲稱無效
請求支付工作期間薪水嗎?
因為實際上第一天報到起
我就已經在上班了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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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24.103
1F:→ vicky740707:可以請教公司名稱嗎?因為和我之前有點像 06/17 20:30
2F:→ flyop:聯X X立 06/17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