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yuhung (chenyuhung)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買房子沒有在約定期限繳款
時間Fri Jun 12 23:43:19 2009
各位法律大大你們好
我之前委託仲介賣房子
於四月初簽約了
合約上註明應該在5/15辦理過戶
不然超過日數每天要多付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之前用印款等都很按時的繳交了
但是五月十日左右
仲介就打電話來說對方房貸貸不出來
好像因為他們自己開公司
所得都不報
所以銀行貸給他們的額度不夠九十萬
後來到五月底才整個錢匯給我
請問
我應該要就這之間拖延的時間跟買方要違約金嗎?
是要透過仲介去要
還是我自己寄個存證信函給他就好了呢?
不過~~我也不知道什麼是存證信函
好像如果我裡面要求他把錢陪給我
如果沒有陪的話就要上法院的意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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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wolf0202:去花錢找律師 06/13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