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j6921 (青菜)
看板LAW
標題[問題]租房子簽約完後 房東抓漏洞的問題
時間Wed Jun 10 21:22:58 2009
請問一下版上的大大們
我朋友他們兩個人合租一間套房
簽約時內容是寫"包水"
(租的兩個人都有簽約在同一張合約上)
結果事後房東竟然說合約上的"包水"是只有一個人
另外一個人還得付額外的水費
請問這樣算房東抓語病漏洞嗎??
這樣子算有符合合約上的約定嗎??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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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220.32
1F:→ lighthouse:不過合約也沒說一個人「最多」可以用多少水 所以…… 06/10 21:39
2F:推 Okawa:這種事情不打官司都不知道的.... 06/10 23:09
3F:推 darimgh:不過同樣的 你也可以叫很多人來你家用免錢水 因為契約也 06/11 18:17
4F:→ darimgh:沒寫明到底可以包幾個人阿~ 06/11 18:17
5F:→ darimgh:房東鑽這種漏洞也很怪 還是應該回歸一般交易通念來看吧 06/11 18:18
6F:→ darimgh:一般給兩個人寫明的合約 沒道理只包一個人的水錢吧 06/11 18:18
7F:→ darimgh:那房東如果真只要算一個人的水錢 沒在訂約前先告知清楚 06/11 18:19
8F:→ darimgh:我是覺得有可能違反245-1先契約義務吧 06/11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