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repanda275 (趴趴熊)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網拍買賣問題
時間Sat Jun 6 17:14:46 2009
我是網拍賣家,我在五月多的時候賣了一組音響,因為之前有維修過
所以有顆新喇叭沒run開,所以一邊聲音會比較脆,一邊就感覺悶悶的
後來我將整組賣掉後,因為保固快到期的關係,所以賣的也比較便宜
而且我在網頁上也有提到保固即將結束,吹毛求疵者請勿下標
後來有人標走後,裝好試聽發現送修的那顆喇叭有問題
我有跟他說明那是聲音沒run開的關係,後來他寄回經銷商發現
那顆喇叭已經壞了,但是他說我寄給他時是冰在冷凍庫的貨運車上,
我有說明貨運單我是填一般的貨運,因此可能是貨運給冰壞了,
時間也過很久了,現在也拿不出啥證據要求貨運公司賠償
現在時間也快一個月了,對方現在要求說要退貨,也搬出消保法
然後把喇叭壞掉的事情歸咎於我,現在保固已結束了,我就算給他退貨
拿回來還得自行送修且還要自付金額,而且因為受冷凍庫冰過,可能還有後遺症
他現在又說因為喇叭在我手上是正常,不是他的關係所壞掉的
因此他說有權力退貨,還說那個喇叭本身就是瑕疵品
我自己本身不懂法律,想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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ナース:先生先生!急患です~ BJ:3000万ドルあるか。 朝田:甘いものあるか。
ナース:全部準備済みです! BJ&朝田:カルテを見せて(本気モード)
ナース:早速に治療できませんか。 BJ&朝田:これは...報酬はいいんだ...
ナース:なんでですか。 BJ&朝田:マエダ病......
民明書房 ~《 最終警告!マエダの本当は怖い家庭の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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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1.145.70
※ 編輯: tarepanda275 來自: 140.121.145.70 (06/06 17:17)
※ 編輯: tarepanda275 來自: 140.121.145.70 (06/06 17:32)
1F:推 Eventis:依說明來看瑕疵擔保義務並沒有被特約免除,更何況您又自承 06/06 17:36
2F:→ Eventis:有可歸責事由.對方如果基於此以民法227I準用給付不能請求 06/06 17:38
3F:→ Eventis:退貨,看起來應該是對方有理由,相關風險與損失須由您承擔. 06/06 17:39
4F:→ Eventis:用白話一點來講,現在就是一顆壞掉的喇叭,要問誰要吞這筆損 06/06 17:43
5F:→ Eventis:失,可是既然您都已經承認這個瑕疵是運送過程造成的,解釋上 06/06 17:43
6F:→ Eventis:這個損失由您承受的機會會較高. 更何況您又承認運送的方式 06/06 17:44
7F:→ Eventis:有不妥之處,那比較上由您承擔這個危險的可能性就更高了. 06/06 17:44
8F:→ Eventis:您還是可以試著向運送公司主張634的運送契約無過失責任, 06/06 17:50
9F:→ Eventis:雖然不一定能求償成功,但總是個嘗試的方向. 06/06 17:50
10F:→ Eventis:因為就瑕疵非由運送過程所造成依634,舉證責任在運送人. 06/06 18:12
11F:→ Eventis:(Orz...對不起,忘了說明上面條號指的是民法) 06/06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