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ccat (美國註冊財務策劃師~GO)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共危險罪
時間Thu Jun 4 19:22:25 2009
請問各位先進
情況是這樣的
當時是上班時間
剛過十字路口後
公車直接在路中 緊急剎車 停車載客
然後我可能安全距離也沒抓好...上班時間通常很塞也很難抓
有閃避但沒閃過 撞上了
司機沒下車 直接開走
我想可能是沒發現
當下氣不過...因為是三線道 他直接在第二線就載客 也沒打方向燈
所以當下有追上去跟司機說明
司機不鳥我 就開走
我就報警了
本來只是想嚇嚇司機 並沒有要傷害 或 修繕機車的賠償
後來接到傳單
司機犯了兩項罪
1.傷害罪
2.公共危險罪
因為本來就沒要告的意思 只是想嚇嚇他
到時再撤銷
所以傷害罪我有說願意和解
但警察說他跑走 是肇事逃逸
公共危險罪 不能徹
請問這樣司機會面臨什麼問題嗎
因為下禮拜要去法院
我該怎麼做呢?
我會有什麼需要繳的費用嗎?
司機可能會怎樣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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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20.9
1F:推 CrazyMarc:刑事案件除非你要找律師不然是不會有費用的,警方調查後 06/04 19:25
2F:→ baccat:沒阿 根本沒要告的意思 我是告訴人 06/04 19:26
3F:→ CrazyMarc:移送地檢署,會要你做個筆錄供述當時狀況,因為司機當時 06/04 19:26
4F:→ CrazyMarc:的行為不只是危害到個人,而是公眾交通安全,非告訴乃論 06/04 19:27
5F:→ CrazyMarc:檢察官想起訴就會起訴,並不是你不告那司機就沒事 06/04 19:28
6F:→ baccat:那起訴後 跟我有關係嗎 我還需要出庭嗎? 06/04 19:29
7F:→ CrazyMarc:可能會傳喚也可能不會,看檢察官和法官傳不傳 06/04 19:29
8F:→ baccat:恩恩 感謝 06/04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