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hibanana (台灣職棒快倒了)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關與大飯店的糾紛...
時間Sat May 30 02:03:48 2009
第一次在此版發文 拜託各位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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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班在5.21(四)時 於新竹一間飯店舉行謝師宴
當天吃完餐食之後 本班有大約10位同學發生上吐下瀉、發燒等情況
(有些同學是當天發生 有些同學是在隔一天後才發生)
我是主辦人 但是我是到5.27(三)中午與同學吃完午餐之後 才知道有這件事
一開始聽到一兩位同學發生問題 後來我開始打電話詢問其他同學
發現很多同學也有發生同樣問題 一開始同學們都以為是個案
所以沒有通知我 後來我在27號當天下午打電話給飯店反應
當天經理就來我們學校了解情況 並與腹瀉同學稍稍討論情形
後來我發現當天也有兩攤謝師宴也發生同等情況 他們分別有12 16人出問題
可以非常確定是飯店方面出了問題了
飯店表示可以退還餐費以及有就醫紀錄同學可以拿收據銷醫藥費
但是有腹瀉但沒有收據的同學只能以餐卷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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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法律人 關於此情況我還可以再要求其他賠償嗎??
我有聽說有律師專門替人處理這種案件 事成之後是各拿50%
請問真的是這樣子嗎??
有人有聽說過類似案件的賠償方法嗎?? 請分享給我知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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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386036:跟他說你閃光在水果日報工作 保證他很乖 05/30 02:23
2F:→ a386036:你想要怎樣的賠償 說看看 05/30 02:25
3F:推 HAHAOGC:開甲種醫生證明 證明是食物中毒後找消保官處理 05/30 02:44
4F:→ hihibanana:我打算再要求一人多賠500 加上我這幾天聯絡同學的電 05/30 11:44
5F:→ hihibanana:話費 05/30 11:45
6F:→ a386036:那就講明就好了,又不是多大金額 05/30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