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ngking (......)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有關侵占的問題,東西拿不回來
時間Sat May 23 20:53:52 2009
先寫存證信函限期要她還手機
於信中記載如不還要告她侵占
如果她真的不於期限內還手機
那就去派出所或地檢署告她侵占
這種情況還是算侵占
不過對方可能說手機是你朋友送她的
這就不是侵占了...
※ 引述《linche (伏特加)》之銘言:
: 情況是我朋友幫前任辦了一隻亞太手機
: 目前看樣子對方不想出面把事情解決,手機也一直在他那邊
: 手機的申請人是我朋友的名字
: 那現在要把手機退掉的話要五千
: 所以我朋友想把手機拿回來轉讓掉
: 可是就目前對方一直不願意出面,打電話不接
: 打去家裡也不在,跟他要手機也都裝死的情況下
: 如果求助於法律途徑,是否有什麼規範可以讓他歸還?
: 這樣的情況算是侵占嗎?
: 剛剛爬了侵占的相關文章好像都是房子那種比較大樣的東西
: 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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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無涯
以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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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7.109.15
1F:推 linche:什麼..還是有可能不構成侵占的阿?囧mmmm 05/24 10:55
2F:→ yangking:如果對方咬定手機是你朋友送的話.... 05/24 15:00
3F:推 filawyer:什麼…怎麼可能會構成侵占,那我要被我前女友、前前女友 05/26 11:43
4F:→ filawyer:告侵占了!! 05/26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