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skylovee (Phantom)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監察人業務檢查權
時間Wed May 20 01:26:59 2009
請問板上的先進們
最近親戚擔任董事的公司
收到監察人的存證信函
要求十天內出具公司的財務報表
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股東權益表與現金流量表其他帳冊
並且在之後每月十號前都要出具上述各表及其他帳冊
依據是第二百十八條(監察人之檢查業務權)
監察人應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並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
核簿冊文件,並得請求董事會或經理人提出報告。
但該公司規模不大
只有編制季報
由於該法第三項有處罰規定
我親戚很緊張
請問板上先進們
監察人有權這樣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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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集也可以沒有缺憾 比完美更沒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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