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imgh (草草)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行政契約!
時間Tue May 19 19:18:17 2009
※ 引述《BGlala (逼居拉拉)》之銘言:
: 不知道有沒有人能舉個例子!在陳敏老師書上
: 曾提到所謂對等契約,在例外的情況下允許
: 人民跟人民為一個行政契約,我百思不解,
: 有人能舉個人民跟人民為的行政契約嗎?
: 謝謝
例如森林所有人.利害關係人依我國森林法第21條及第38條將其水土保持
及防災之法定公法上義務以契約之方式移轉於其他私人
土地稅法第三條田地共有得推舉代表人為納稅義務人,此一推舉之協議
亦具有公法上之效力,而可能成為行政契約
參照高點的書 其是我也不是很懂只是剛好看到 希望這樣的例子讓你滿意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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