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bye177 (貓仙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民法上的錯誤???
時間Sat May 16 20:34:26 2009
請問~動機錯誤、表示錯誤、內容錯誤如何分辨捏???
我有看過奇摩知識+上PO的文章
但還是不太暸解
可以的話舉例+說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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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47.52
1F:→ vampirex:可以的話請翻書 謝謝~~ 05/16 21:02
2F:推 wjck00383:去麥當勞買麥香堡後過幾小時,再拿著快臭掉的麥香堡回去 05/16 21:14
3F:→ wjck00383:跟店員說我不餓,這漢堡還你,錢還我。即為動機錯誤。 05/16 21:15
4F:→ goodbye177:我看過了,因為還不太明白,所以過來請教各位大大 05/16 21:28
5F:→ lighthouse:何不先說說你目前的理解 這樣大家想幫也才有個起頭 05/16 21:33
6F:推 Eventis:請參閱陳自強老師,意思表示錯誤之基本問題,政大法學評論, 05/16 22:28
7F:→ Eventis:52期,1994年12月,pp.311-343 05/16 22:31
8F:→ Eventis:這一篇老師文中自許為法學教室等級的教學文章,詳細解說意 05/16 22:32
9F:→ Eventis:思表示錯誤,撤銷,與撤銷後的損害賠償,值得參考:) 05/16 22:32